建设高标准农田,是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的关键举措。近年来,我区深入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围绕逐步将永久基本农田全部建成高标准农田中心任务,扎实推进“三个百万亩”工程,坚持规划引领,完善政策措施,强化要素保障,全区农田基础设施建设得到较大提升,有力保障了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
如何进一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夯实粮食安全“耕”基?今年,民进宁夏区委会和自治区政协委员王家邦将目光聚焦于此,提交提案从不同角度积极建言。近日,主办单位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就提案办理情况进行答复。
创新多元长效机制压实各方管护责任
高标准农田“三分靠建,七分靠管”。
“国家和自治区现行管护制度未明确规定高标准农田设施维修养护的标准规范,维修养护标准不统一,农田基础设施量大、面广、分散,受自然、人为等因素影响,管护难度大。”民进宁夏区委会在提交的《关于加大我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力度的提案》中,围绕我区高标准农田建后管护存在的问题,从健全管理和维护机制、健全监测评价和跟踪督导机制、建立管护经费稳定保障机制等方面积极建言。
随着我区高标准农田和现代高效节水农业发展,工程建成移交后日常运行维护管理显得尤为重要。针对民进宁夏区委会的这些关切点,答复介绍,2024年,自治区财政预算安排项目管护奖补资金1500万元,自治区财政厅与农业农村厅制定《自治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奖补资金管理办法(试行)》,激励引导县区主动履行管护责任,切实解决重建设轻管护问题,提高高标准农田使用效益。
在创新多元化长效机制方面,按照“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各地各部门建立健全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管护机制,明确管护责任主体,鼓励村级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户等受益主体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管护,提升建后管护水平。利通区、同心县、原州区、彭阳县通过特许经营方式,委托第三方专业化公司实行“投建管运”一体化模式,实现水土资源集约节约高效利用。各县区以乡镇为管理单元重新组建基层用水管理组织191个,推行灌溉服务合作社、专业化公司,实现灌溉供水、水费收缴、维修养护等市场化物业化服务。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持续健全日常管护和专项维护相结合的工程管护机制,创新探索受益主体和社会化专业组织参与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农业工程运行管护,确保建设一片、发挥效益一片。
集中力量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
“从调研情况看,我区各地高标准农田建设的不足表现在,耕地红线约束趋紧,可利用耕地后备资源显著不足,基本农田保护红线压力增大;‘四水四定’水资源红线约束趋紧,农业节水面临新的考验等方面。”王家邦在提交《关于加大高标准农田和高效节水建设力度的提案》建议,要统筹整合资源要素保障,持续推动我区高标准农田建设。
答复介绍,近年来,自治区党委和政府及行业主管部门、金融机构陆续出台《关于严格耕地保护落实党政同责的实施意见》《关于宁夏金融支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实施意见》《关于全面推行“六级”耕地保护网格化监管的通知》《关于加强引黄灌区农田防护林建设的通知》《全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办法》等政策措施文件,集中力量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发展高效节水农业。
在规划设计方面,科学选择项目建设区域,规范项目前期论证,严格立项审批程序。在耕地管控方面,将高标准农田划入永久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明确耕地优先利用,重点用于发展粮食生产,建立健全新增耕地核定制度。在金融支持方面,金融机构推动政策性银行加大支持力度,提升审批和资金投放效率,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投入项目建设和运行维护。
自治区农业农村厅将继续加强与等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切实加强项目监管,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守牢耕地保护红线和保障国家粮食安全。
积极推动高标准农田投融资创新
如何创新高标准农田建设投融资体系,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撬动社会资本流入农田,让投资方、经营方、村集体、农户成为高标准农田的参与者、建设者和受益者?
王家邦建议,抢抓国家土地出让收入返还、新增国债发行有利时机,加大项目申报力度,积极争取扩大中央财政及地方配套投入。引导社会资本直接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采取发行专项债、先建后补、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鼓励引导社会组织、龙头企业、合作组织、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受益主体投资、投工支持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
答复介绍,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财政落实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17.91亿元,支持75万亩高标准农田建设,亩均投资2343元,较上年1375元增长了70.4%。积极争取将宁夏纳入中央高标准农田建设贷款贴息试点,通过贷款贴息方式,鼓励和吸引金融资本和其他社会资本投入高标准农田建设。
在探索创新融资模式方面,农业发展银行宁夏分行印发《关于利用政策性金融资金加快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和耕地质量提升的通知》,建设银行印发《新金融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行动方案》,积极协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宁夏监管局推进金融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2023年以来,农发行投放贷款3.12亿元,支持平罗县高仁乡八顷村、同心县高效节水等项目建设。
我区将持续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和预算内资金,鼓励县(市、区)通过土地出让收入、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所获土地增值收益、耕地占补平衡指标收益、地方政府债券等相关资金渠道,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建设,强化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保障。鼓励支持金融和社会资本参与高标准农田建设,在承贷主体、还款方式、贷款期限上给予差异化政策倾斜。 (记者 单 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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